私隱條例
有關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之通知
- 你須不時就開設或維持交易帳戶、開設或維持信貸安排或者與有關的經紀、股票託管和投 資諮詢服務向利盟證券有限公司(“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提供有關的
資料。資料將由利盟證券根據有關法律、規例、守則和規範的要求收集的。
- 如你未能提供有關資料,可能導致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將無法為你開設或維持
帳戶,或開設或維持信貸安排,或提供證券交易、股票託管和投資諮詢服務。
- 為維持正常業務聯繫,可能需要向你收集所需資料。
收集的有關資料,主要有如下用途:
- 為你提供有關的日常運作服務和信貸服務;
- 進行信貸檢查;
- 協助其他財務機構進行信貸檢查;
- 確保你有持續的信貸償還能力;
- 根據你的需要,設計有關的財務或相關產品;
- 為推廣財務服務、相關產品及其他項目(詳見下述第7段);
- 確定你尚未繳付或尚欠你之款項;
- 向你收取尚未清還及作為抵押的款項;
- 為遵守對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具有約束力的有關法律、規例、規則和規範
的要求, 而披露的資料;及
- 其他與任何上述有附屬或附帶關係的用途。
- 利盟證券及/或其集團成員將把你的資料保密,但亦可就第4段所述的用途向下列各方
披露客戶的有關資料:
- 任何利盟證券成員,包括利盟控股有限公司其下的公司。
- 向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提供的業務活動有關的管理、電訊、電腦、法律、
會計、繳費、股票交收或其他服務的任何代理人、合約商或者第三者;
- 任何對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有保密責任之人士;
- 與你有業務往來或建議有業務往來的財務機構;
- 任何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的實際或可能承讓人,或者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
集團成員就你而擁有之權益的參與人或次參與人或轉讓人
- 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因應法律或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必須向其作出披露的有
關人士;
- 經客戶直接或間接同意的任何人士;
- 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因本身利益需要而必須對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及
- 因公眾利益而需要對其作出披露的任何人士。/li>
- 在履行本身的業務活動過程中,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可能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
把你所提供的或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其後為此目的或其他目的所獲得的私人資
料與香港及海外的政府機構、其他監管機構、公司、公共機構或個人所持的資料進行校對、
比較、轉換和交換該等資料的可靠性。
- 使用資料作直接促銷
利盟證券(“本公司”)擬使用當事人的資料作直接促銷及本公司須為此目的取得資料
當事人同意(包括資料當事人不反對之表示)。因此,請注意:
- 本公司持有當事人的姓名、聯絡詳情、產品及服務投資組合信息、交易模式及行
徑、財務背景及統計資料可不時被本公司用於直接促銷;
- 以下服務及產品類別可作推廣:
- 財務、證券、商品、投資及相關服務和產品及設施;
- 獎賞、忠誠或優惠計劃及相關服務和產品;
- 本公司的聯名合作夥伴提供之服務和產品;及
若資料當事人不願意本公司使用或提供其資料予其他人士,藉以用於以上所述之直接促銷,資料當
事人可通知本公司以行使其不同意此安排的權利。
- 在符合私隱條例之條款之下,任何個別人士:
- 有權查詢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是否持有他/她的資料並有權取得該等資料;
- 有權要求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更改有關他/她的錯誤資料;及
- 有權查詢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擁有該些資料的政策和應用範圍,並可瞭解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所持有的私人資料的種類。
- 在符合私穩條例之情況下,利盟證券及/或任何其集團成員有權對資料查詢人士收取合理費用。
- 任何人士如欲查詢或更正資料,或查詢有關政策和應用範圍,以及私人資料的種類等資料,請聯絡下述人士查詢:
顧客服務部 : 電話 : (852) 3701 3200